新华社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提出了未来10年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的目标,以及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针对妇女与经济问题, 《纲要》提出如下主要目标: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为实现上述目标, 《纲要》提出要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扩大妇女就业渠道,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
《纲要》提出的妇女社会保障目标主要包括: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妇女参保率;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为实现这一系列目标,我国将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同时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