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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资格培训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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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敏)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协调网络,提升劳资工作人员预防和调处劳资纠纷的能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近日,广东省率先与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试点正式启动。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国家开发的一个新职业工种,职业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劳动标准、管理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以及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推广实施,有利于推进劳动关系协调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提升基层和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实现第一时间化解劳资纠纷的目的。
按照计划,下一步,广东省人社厅将组织全省各地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步伐,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户大中型企业均有1名以上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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