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穷、残等特殊群体呼唤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陈功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在“十二五”开局的第一年,将助残日的主题定为关注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近几年,我国人口结构尤其是残疾人口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老残一体”、“穷残一体”。这一新特点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哪些新的要求?近日记者走访了相关专家和社区。
记者:请问残疾人的最新人数是多少?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 “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您认为今年设置这一主题的原因是什么?
陈功: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当时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根据我们的推算,截止到今年5月10号,我国残疾人总数达到9000万人。我觉得今年助残日主题设置的一个大背景是,我国现在正处于残疾人口规模日益增大、增长速度比较快、残疾风险比较高的时期。要尽量让残疾人数量少、残疾人生活好。围绕这两个方面,残疾人事业必须关注两个内容,一个是做好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残疾人的增加,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另一个是改善残疾人民生,做好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这几年,政府不断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思想的核心就是改善民生。而残疾人是一个最特殊的人群,是困难人群中最困难的,做好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民生事业的推进。在 “十二五”开局的第一年,将助残日的主题定为关注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是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
记者: “十二五”规划提出,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请问,我国残疾人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陈功:在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我们发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低保和社会救助的比率都很低。经过我们连续5年的跟踪监测,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覆盖率提升得很快。对去年残疾人状况的监测发现,2010年城镇残疾人员至少参加了一项社会保险的比例比2009年增加了11.8个百分点,达到76.1%。这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参保比例。同时,随着新农保在全国逐步推开,农村残疾人的参保比例不断上升;可能由于身体状况的原因,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比例高达96%,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尽管成绩可观,但还要看到,由于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我国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呈现不均衡的特点。一个集中表现就是,我国中东部的一些省市自治区,近几年对于残疾人的特惠补贴等探索频出,比如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探索实施了多项对残疾人康复、护理的津贴或者补贴措施。这些创新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保障意义重大。由于经济原因,类似的探索在西部明显偏少。
记者:让残疾人实现就业,不仅可以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更是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身心康复的重要手段。可是,残疾人找工作难度可想而知。现在有一种现象,很多企业宁愿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招聘残疾人。您能否分析一下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具体原因,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
陈功:谈到残疾人就业,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按照人均纯收入计算的贫困标准来看,我国现有的贫困人群里有30%到50%是残疾人,贫困人群里面最贫困的,有50%到80%以上来自残疾人家庭。由此可见,就业对于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而言,迫切性有多大。此外,就业不仅仅是一种增加经济收入的途径,就业也是残疾人社会参与的一种方式。
就业的必要性大家非常清楚,而现实中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很弱。一方面,残疾人接受学校教育以及技能培训的比例较低。非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比例现在已经接近100%,但是在残疾儿童群体,2010年这个比例刚刚达到70%。18周岁及以上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2010年的监测显示,城镇残疾人中未上过学的比例是32.9%,这一比例在农村高达45.3%。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和就业技能不高,一个直接的结果是他们始终处于就业结构的较低层次,替代性很强。另一方面,社会对于残疾人的就业歧视还普遍存在。不少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招收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率不高,也与自身的就业意愿有关。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实践表明,完善的社会保障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残疾人的就业意愿。伴随我国近几年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残疾人享受的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当拿到的保障收入与他就业获得的收入差距不是很大时,残疾人就会放弃就业。
不过,从政策取向上来说,我们还是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就业,因为这不仅提高收入、减轻家庭负担以及减少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依赖,更是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的有利手段。在市场不能自行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下,我认为政府应该多多关注。要促进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不断提高,依靠就业保障金以及政府投入加大对残疾人技能培训的力度。我们发现,残疾人从事服务性工作的比例更高一些,技能培训可以在这一领域多加关注。
记者:记者在中残联网站上看到,残联正在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残疾人康复需求实名制调查,这是为了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到的争取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您能否介绍一下我国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现状是怎样的?
陈功:2010年,城镇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为38.5%,农村为30.8%。可以说,过去5年,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率提高很快。与 “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一样,残疾人 “人人享受康复服务”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在推进康复服务的过程中,我认为除了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外,还应大力开发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让他们认识到他们需要康复治疗和训练。
很多医院承担了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工作,提供基本的康复服务则更多落在社区康复服务机构里。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社区人口结构变化一个突出的现象是 “老残一体”,即残疾人中一半以上都是老年人。我们知道,简单的生活护理每个人都能做到,但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担的。现在社区事务繁杂,人员本身紧张,特别缺少具有康复服务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因此,我们呼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适应形势作出两个调整:一是关口前移,做好残疾预防;二是重心下移,将残疾人的社会服务真正下沉到社区。(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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