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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区4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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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金华晚报
记者从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获悉,从4月起,市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80元调整为1160元,涨幅为18.36%。
近年来,随着金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不断提高,原有最低工资标准已与金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减轻劳动者的生活压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上调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80元调整为1160元,涨幅为18.36%;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的8元调整为9.5元,涨幅为18.75%。据悉,这是市区第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在这之前的1994年5月、1995年10月、1997年1月、2001年4月、2003年9月、2004年10月、2005年12月、2006年9月、2007年9月、2008年9月、2010年4月,金华市先后11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994年5月的200元调整至2010年4月的980元。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浙江省统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4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9.5元、8.6元、7.7元4档。像以前历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样,此次市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仍是选择省标准中的第二档。据了解,此次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之前一直高居榜首的上海(目前上海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80元),成为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而市区选择浙江省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后,目前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低于广东(目前广东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00元)、上海,与天津、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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