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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力推六大优惠政策吸纳人才 5年内招2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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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重庆视窗4月1日电 刘政宁报道:10年内,重庆涪陵区要建成百万城市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为使这个目标不演变成单纯性的“农转非”,涪陵开始加大力度吸引外来人才落户。今日下午,涪陵在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校区召开人才引进政策推介会。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涪陵将以六大优惠政策培养和吸纳人才21.3万落户。
去年12月21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要在10年内把涪陵建设成100万城市人口、面积100平方公里的现代化大城市目标。按照规划,到2015年,涪陵城市人口要达到80万。涪陵现有城市人口为50万人,也就是未来五年内需净增30万人口。
涪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晓钟在推介会上表示,如果为了增长城区人口而大范围的去动员农村百姓“农转非”,即使达到了目标,充其量也只是在“自娱自乐”。那涪陵又以什么作为建设“双百大城市”的突破点呢?沈晓钟说,城市要发展不仅仅靠人口的增长和面积的扩建,最重要的还是人才。
沈晓钟说,为了让更多外来人才落户涪陵,涪陵还专门制定了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创业可享有代偿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公租房、首套商住房购房补贴、支持自主创业、科研经费配套以及表彰奖励的六大优惠政策。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涪陵后,如还未还清助学贷款,涪陵区将在5年内全部代为偿还。此外,被吸引人才如在涪陵购买首套商品房,还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涪陵共需培养和吸纳各类人才21.3万。其中,培养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1.2万人,党政人才450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5万人,高技能人才1.6万人,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1.5万人。
涪陵吸引人才落户六大优惠政策详解:
代偿助学贷款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涪陵后,就学期间按国家规定申请的助学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由区财政采取分年度补助的方式代为偿还(包括助学贷款利息)。第一年,补助助学贷款余额的10%;第二至第四年,每年补助助学贷款余额的20%;第五年,补助助学贷款余额的30%。
提供住房保障
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携带家属同时落户的,提供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其他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提供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携带家属同时落户的,提供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
给予购房补贴
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由区财政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购房补助。
博士研究生在涪陵服务3年则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在涪陵服务4年则按房款总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大学本科生、技师在涪陵服务5年则按房款总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4万元;其他人才在涪陵服务5年则按房款总额的3%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自主创业扶持
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后自主创业的,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政府贴息、创办微型企业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创办企业的,涉及区内事业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减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全部减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减半征收;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按最低限额收取。
科研经费配套
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型人才承担国家、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按上级项目经费1∶1配套经费,由用人单位和区财政按70%和30%分别承担。
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积极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参加“涪陵区杰出人才贡献奖”和“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的评选,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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