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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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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绍兴网
绍兴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要调高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每人每月9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5元。这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喜讯。
据悉,早在3月2日,浙江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档。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绍兴市按照历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惯例,选择了第二档标准。
据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特殊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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