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9月15日起,《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41号)正式施行。该规定对出境限制(主要针对中国公民)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核心在于精准管控风险人群,对正常合法出境影响有限,但对特定违规、违法及高风险人群实施了明确的限制措施。
一、 明确的不准出境情形及限制期限
1. 出入境违法及处罚人员
情形:因骗取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限制: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限制出境6个月至3年。 2. 境外违法及危害国家安全人员
情形: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如参与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等)。 限制:自回国之日起,限制出境6个月至3年。 3. 违反出口管制及技术安全人员
情形: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如违规对外输出关键技术、涉密行业相关人员)。 限制:由国务院商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无固定期限,视违规情节及主管部门认定而定)。 4. 出境事由造假人员
情形:出境入境申请事由不真实、不合法,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出虚假陈述的(如提供虚假邀请函、虚假工作证明、虚构出境目的等)。 限制: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或不准其出境。 5. 司法及行政限制人员(原有法律延续)
情形: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存在未了结民事案件,法院已出具文书决定限制出境的。 限制:在限制期内,口岸将依法拦截出境。 二、 高风险目的地限制(劝阻机制)
情形:前往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高发的国家或地区。 限制: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审批证件或实施出境边防检查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提醒,必要时会劝阻其前往。这属于风险提示和劝导,并非绝对的法定禁止出境,但被劝阻者需自行承担相关出行风险。 三、 执行与救济说明
告知义务:对依法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决定机关原则上会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涉及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特殊情况除外)。 正常出境不受影响:正常旅游、探亲、留学、商务、正规工作等合法出境,只要出行目的真实、材料合法,不受上述限制。 注:以上限制情形均基于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具体执行标准以移民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