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养老保险国家政策的环节中,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双轨制”养老保险因为待遇上的差别一直是热议的话题。然而,一项关于养老金并轨的重大改革正发生。这场改革起源于2014年,经历过十年的过渡,总算在今年十月正式结束,“养老金并轨”将开始进入新的时代。
一、养老金并轨改革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代表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改革工作。并轨改革之所以被提出,实质上是为了消除体制内外在待遇上的差距,改正两者之间存有的不公平状况。
在这以前,长久以来,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远远高于体系以外企业员工。尤其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更是无需自己交纳养老金,退休后却可享受更加丰厚的薪资福利。然而,企业员工在职期间需要自己交纳养老金,退休后得到的却是较低的养老待遇。
针对这种显著的不公平状况,我国最终在2014年正式进入,开始启动大刀阔斧的改革。尽管改革的路面并非一帆风顺,但为了让全社会待遇更加公平,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安度晚年,大家值得付出这份努力。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改革之后的养老金计算方法。依据本次制度改革,原先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将需要像企业员工一样,自己交纳养老金用于抚养自己的退休生活。这一变化表面看起来简易,其背后却是我国转为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保政策的重要一步。
二、并轨后真的可以缩小养老金差别吗?
回答并不确定。实际上,针对不同的人群,在整个时间序列网上,打倒双轨制是有着阶段性。
在2014年以前,体制内的职工不需要像一般公司员工一样个人缴费养老金。他们的养老金是由政府补贴,按职位级别和工作年限来决定,因此体制内的薪水比一般企业单位高很多。
然而,因为财政负担重及其养老金不够的问题,政府从2014年逐渐规定体制内的养老金制度向社会靠齐,即开展并轨。
尽管并轨对体制内的职工代表着养老金水平可能会降低,政策给“人士”十年的缓冲期,缓冲期中,新老待遇计算方法的对比,实行保低限高,这说明,如果根据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小于旧制度的,则按旧制度派发;若高过旧制度,则按新制度派发。
由此可见,过渡期的过渡养老金是一个关键设定。这部分养老金依据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己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指数制定出。
此外,在并轨后,体制内个人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是强制交纳的。比较之下,一般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往往是由企业按最低工资为员工交纳,并且很多情况下并没职业年金。
总体来说,体制内的养老金可能会有所降低,但依然较普通企业员工的养老金高些。对于非体制内员工来说,并轨对其并没有太大影响,他们的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缴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