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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调整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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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赵巍巍
日本养老金制度又称为年金制度,经过1985年、2000年、2004年3次重大养老金制度改革,形成了3大支柱、两个层次覆盖全体国民的养老保障体系。3大支柱包括公共养老金制度、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其中公共养老金制度强制参加,具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基础养老金 (普惠制),又称国民年金;第二层是与个人收入相关联的雇员年金制度,由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组成。从2010年起,日本将共济年金的资金开始逐步转移到厚生年金中,共济年金制度最终取消。因此,第二层又可笼统称为厚生年金。
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人口老龄化状况更加严重。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导致养老金收入减少,平均寿命延长导致养老金支付增加。为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持财务收支平衡,日本多年来不断调整和完善养老金的调整指数,经历了从随平均工资调整到随物价指数变化和净工资 (总工资扣除向养老金制度的参保缴费)变化调整的过程。
1973年,日本将年金支付同物价挂钩,到1980年,年金替代率达到了68%,因为要维持越来越高的养老金待遇支付水平,日本的年金积累基金开始出现短缺,公共年金计划逐步调整到现收现付制。为实现公共年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日本政府每隔5年要对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进行1次精算,并根据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预测未来的年金财政收支状况,根据居民实际生活水平调整;雇员养老金计划与收入成比例的给付部分,也参照过去雇员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指数化两项指标变动。
2000年之前,养老金收入一直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增加。为了摆脱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财务危机对宏观经济和养老体制的巨大冲击,1999年,日本大幅度改革养老保障体制。2000年4月后,日本政府规定,基础养老金不再与实际生活水平或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挂钩,仅保留与物价水平挂钩,根据物价变动,增加或减少养老金的支付额,因此,养老金收入有升有降。实行这一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养老金支付金额的实际价值与物价上升率相吻合。
当前,由于与收入关联的厚生年金是60岁可以领取,而国民年金则是65岁才可以领取,因此,调整公共养老金额的办法是每年根据生活消费指数和工资的变化予以调整:65岁以下的厚生年金领取人员,养老金额根据净工资增长率调整,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险特别账户下的养老金子账户中的资金收入。这种方法可以减轻在职者的税费负担,有利于代际的公平。65岁以上已经退休人员,年金额根据物价指数调整,资金来源是国民年金特别账户下的国民年金子账户的资金收入。
从实际效果看,2010年日本全国消费者物价指数低于2005年的基准值,预计下调幅度约为0.3%。据厚生劳动省估算,原每人每月领取国民养老金的金额为66,008日元 (约合人民币5249元),调整后每月将减少200日元。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势必会在短期给予国家财政一定的压力。如果整个社保基金的收益率较低,甚至跑不赢CPI,也会为物价联动调节机制造成障碍。
在2004年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中,日本政府又制定了养老金收支平衡调整机制,利用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和浮动调整率动态调整养老金支付。与以往只根据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指数调整养老金给付水平不同的是,平衡养老金收支调整机制将根据参保人数的变动和平均寿命的增加,调整养老金给付水平,是一种平衡收支和养老金支付水平的宏观经济调节机制。由于尚未启动,笔者在这里就不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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