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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均可南京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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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市政府将掏出“真金白银”,分别实施招聘企业补助、毕业生创业奖励的政策。
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在2011年内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
为了特别关照寒门学子和就业“困难户”,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南京每年购买3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南京市还宣布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凡在南京市就(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南京办理落户手续。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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