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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医保“一证通”年底前普及 惠及190万职工

[山东]济宁医保“一证通”年底前普及 惠及190万职工  
 
稿件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0-09-09
 
作为山东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要事项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医疗保险证》“—证通”工作将在年底之前完成。该政策将覆盖190万参保职工,并极大地方便他们住院就诊,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可到市内55家各级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就医,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增加个人负担比例。

“跑腿”“垫钱”将成历史

“我是一个老病号,亲身感受到‘一证通’实施前后的各种便利,这确实是政府为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啊……”9月7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访时,已经先后两次住院的肿瘤患者戚先生激动地告诉记者。

据戚先生介绍,他在济宁某县区的一家企业工作,去年患上了肿瘤疾病。限于当地医疗条件,戚先生不打算在当地的医院就诊,于是来到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刚开始来治病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还要办理转诊手续,还要有自付比例,还要自己先垫钱再拿回当地报销,实在是太麻烦了”戚先生谈起“一证通”未实行之前,自己看病的种种不便之处。

得知实行了“一证通”后,戚先生感叹政府办了一件大好事。

“我们实行‘一证通’就是解决参保职工‘跑腿’和‘垫钱’这两大难题”在“一证通”惠及参保职工方面,济宁市医疗保险处医管科副主任纪志强给出了最直接的解释。

惠及190万参保职工

采访中,济宁市医疗保险处刘学杰主任告诉记者,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在济宁市内任何一所综合定点联网医院就医住院,不再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手续,不增加个人负担比例,出院时除了个人应付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院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按参保所在地规定的医疗费支付比例结算。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先由定点医院垫付。

目前,济宁市的“一证通”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运行,根据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联网结算情况和参保人员就医分布情况,第一批实施“一证通”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一些医保工作基础较好、医保系统完善、住院病人较为集中的市直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县市区和兖矿集团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全市190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定点的55家医院就医,住院报销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笔明白账诠释“—证通”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处副主任、会计师谢龙涛以患者戚先生为例,给记者简单地算了一笔参保病人通俗易懂的报销账,形象地描述出“一证通”实行后,参保病人得到的诸多实惠。

比如,“一证通”实行前,戚先生来办理了转诊手续后来到济宁治病,住院期间共计花去医疗费1万元。按照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戚先生需要支付20%的自付比例,也就是说1万元之中有两千元是绝对不予报销的。随后,根据当地规定的医保基金报销比例80%,戚先生只能报销剩余八千元的80%。最后,戚先生能够报销6400元。而这笔1万元的医疗费,戚先生必须预先支出,等到出院后,再拿着病历、诊断证明、花费清单等各种手续,到当地医保部门报销。

“一证通”实行后,戚先生只需拿着自己的医保证,就可以到指定的55家综合性定点医院直接住院治疗。花费1万元医疗费后,戚先生出院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从参保病人出院结算处领取报销费用,按照规定保险比例80%,戚先生可以直接领取8000元报销。(王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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