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中心城区每月最低900元 稿件来源:荆楚网 发布日期:2010-06-23
即日起,武汉市将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中心城区最低为每月900元,每小时9元。
今年4月,省政府正式公布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武汉市的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元。
远城区的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
武汉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恩格尔系数、物价指数等指标计算出来的,武汉市中心城区这些指标高于远城区,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比较高。
不过这些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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