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从2010年7月起调整企业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稿件来源:江苏省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0-09-02
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江苏省阜宁县结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对2010年6月30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经过进行精心测算,此次调整幅度可达15.8%,人均月增资额180.9元,目前已进入发放准备阶段,9月份可发放到位。张永慧 王克成